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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商大学剧场管理办法

为优化校园育人环境,规范学校剧场的管理工作,保持良好的使用秩序,现对剧场管理和使用作如下规定:

一、使用范围

1.举办校级及以上学术会议、讲座、报告会及工作会议等;

2.举办校级及以上文艺演出和大型学生活动;

3.经学校校长办公会批准的其他重大活动。

剧场使用由党政办公室统筹协调安排。

二、管理职责

1.剧场由学校党政办公室和后勤处牵头管理,后勤处会同葆力物业公司做好剧场的具体管理工作。葆力物业公司负责剧场设施维护、清洁卫生等日常管理工作。

2.使用单位会同保卫处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做好剧场内外组织和管理工作。

3.后勤处配备专门技术人员负责管理剧场音响、灯光及多媒体设备,使用单位必须配合管理人员做好设备的使用及维护工作。

4.剧场管理人员对每次使用情况进行登记、检查、上报。室内设施在使用期间如遭人为损坏,由使用单位或责任人负责赔偿,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申请程序

1.使用剧场应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办理审批手续,重大会议或对会场环境及设备有特定要求的,须提前5个工作日预约。

2.使用单位下载填写《重庆工商大学剧场场地使用申请表》,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后交后勤处、保卫处、党政办公室审批(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报告须附宣传部审批表)。

3.审批程序完成后,使用部门将申请表复印件交各相关部门备案。如需变更或取消使用计划,须至少在预约使用日前一天通知相关部门。

四、使用要求

1.进入剧场须衣着整齐、举止文明,禁止穿背心、拖鞋进入。

2.保持剧场内卫生干净,严禁吸烟,禁止随地吐痰,禁止踩踏座椅。

3.严禁携带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剧场。

4.除技术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擅动音响设备,不得私接电源。

5.悬挂横幅、海报必须在管理人员指导下以不损坏剧场设施的方式进行。

7.凡违反上述规定的,管理人员有权制止违规行为,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附则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学校党政办公室。

                                        重庆工商大学

                                         2018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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