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工商大学关于进行2016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的通知》要求,学校非事业编制校聘管理人员由党政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2016年考核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等级及指标
本次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级。在统计测评结果时,“优秀”按90分计算,“称职”按75分计算,“基本称职”按60分计算,60分以下为“不称职”。考核对象的优秀指标为2名。
二、考核内容
非事业编制校聘管理人员的考核采取本部门考核、集中考核测评和个人获奖加分情况计算综合得分,按照综合得分排名确定优秀人员名单并公示。7月1日以后新参加工作的应届毕业生由部门进行考核,不定等次,不参加集中述职考核,但需提交书面述职材料。
(一)总支(或部门)测评(60%)
1.被考核人所在总支(或支部)处级干部测评占权重25%;
2.被考核人所在总支(或支部)群众测评占权重35%;
(二)集中测评(40%)
1.个人述职(不超过5分钟)
2.部门领导补充(不超过2分钟)
3.考评小组成员由党政办公室、人事处、工会以及考核对象所在部门负责人组成。
(三)获奖加分
1.获2016年度重庆工商大学“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加0.5分/次;
2.获省部级专项奖(国家部委司局或重庆市委办局等表彰),加1分/次;
3.获国家部委或重庆市委市政府等表彰,加3分/次;
三、考核程序
1.所在总支(或支部)测评(测评表在党政办领取)。被考核人填写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并于12月21日(星期三)12:00前签字确认后交党政办公室5004房间。(注意学院或本部门领导不填考核等次,由考核领导小组填写);
2.集中考评。考评领导小组现场测评;
3. 校考核领导小组对个人加分情况进行认定;
4.公示考评结果;
5.报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四、考核人员(按姓氏拼音排序)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部门 |
1 |
董银双 |
女 |
人事处 |
2 |
李长坤 |
男 |
党政办 |
3 |
李栋桦 |
女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4 |
刘 霜 |
女 |
长江上游中心 |
5 |
马爱平 |
女 |
资产与实验设备管理处 |
6 |
孟祥东 |
男 |
资产与实验设备管理处 |
7 |
莫 溦 |
女 |
科研处 |
8 |
彭朝霞 |
女 |
体育学院 |
9 |
冉苏宁 |
女 |
法学院 |
10 |
任鹏飞 |
男 |
党政办 |
11 |
唐新蓉 |
女 |
后勤处 |
12 |
田 妍 |
女 |
财政金融学院 |
13 |
唐晓红 |
女 |
离退休部 |
14 |
王 灿 |
女 |
团委 |
15 |
王瑞临 |
女 |
管理学院 |
16 |
王露茜 |
女 |
外语学院 |
17 |
杨 婷 |
女 |
资产处 |
五、考核时间安排
1.部门测评时间由各部门自行确定,原则上与本部门职工测评时间同时进行,不另行组织。
2.集中测评时间为:2015年12月21日(星期三)下午14:30地点厚德楼3018会议室。
注:请被考核人员所在支部将“测评表”、“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 2016年度个人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于2016年12月21日(星期三)上午12:00前将交党政办林老师。
党政办公室
2016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