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2016年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各节假日安排如下
(一)清明节:4月4日(星期一)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劳动节:5月1日(星期日)放假,5月2日(星期一)补休。
(三)端午节:6月9日(星期四)至11日(星期六)放假调休,共3天。6月12日(星期日)上班。
(四)中秋节:9月15日(星期四)至17日(星期六)放假调休,共3天。9月18日(星期日)上班。
(五)国庆节:10月1日(星期六)至7日(星期五)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
二、因放假调休涉及教学安排调整的,由教务处另行通知。
三、放假期间,任何单位未经批准,不得以学校、部门、班级名义外出举行集体活动,学生工作部门要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四、各单位要加强设备安全保卫工作,清除隐患,要做好保密、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全校师生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五、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学校突发事件预案制度,发现苗头要及时向学校安全稳定办公室报告。妥善安排好值班,务必于放假前将值班人员名单报党政办(poffice@ctbu.edu.cn),学生处(邮箱地址:xsc@ctbu.edu.cn)、保卫处(邮箱地址:baowei@ctbu.edu.cn)、人事处(lz@ctbu.edu.cn)备案。
联系电话:62768451(党政办)
党政办公室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