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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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9年度科研成果登记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度科研成果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程序及方式

(一)登记

1、登记范围

本次登记的成果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主要以重庆工大学第一署名单位取得的相关科研成果。

2、登记方式

本次成果登记采取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线下登记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3月20日前,成果第一完成人填报本通知后附的成果登记表,连同登记成果的PDF扫描件,提交给本单位科研秘书进行成果登记申报。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本次成果登记暂不收取登记成果原件。成果登记申报人须本着学术诚信的原则,对成果登记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线上登记

由成果第一完成人登录重庆工商大学科研管理系统,规范填报成果登记信息,并上传成果的PDF电子版。目前,开发人员正抓紧完成科研管理系统成果登记模块的升级工作,预计近几天开放, 开放时间另行通知。系统正式开放之前,请成果申请人暂不进入系统登记成果,以防止填报的信息被作为测试信息删除。各位成果完成人先按通知要求将相关材料(尤其是科研成果PDF版本)发送科研秘书,同时做好线上登记准备。

案例类成果暂不实行线上登记。

本次成果登记的信息,以科研管理系统登记并经审核后的信息为准。

咨询类成果登记注意事项详见附件2。

(二)审核

1、线下成果登记表审核

各二级单位须对照科研成果电子版,审核线下成果登记表中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审核通过的,汇总后完善签字手续,报社科处、科技处复核。

2、科研管理系统审核

各二级单位须对科研管理系统中,本单位人员填报的成果登记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规范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提交社科处、科技处复核。

(三)公示

社科处、科技处复核后对全校成果登记信息进行公示。

二、材料提交

成果登记时,各二级单位向社科处、科技处提交的资料为:

(一)本单位成果登记表的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需要请科研秘书和分管领导审核后签字,可采用电子签名方式在电子文档签字,提交社科处、科技处。

纸质文档需要科研秘书、分管院长签字及二级单位盖章。纸质文档暂缓提交,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二)科研成果的扫描文件,按系统要求上传。扫描内容为:电子文件在以部门命名成果文件夹下分类(论文、著作、省部级奖、咨询类、案例类、授权专利等分类)就每项成果单独建文件夹,成果文件名称以第一作者姓名+成果类别+名称命名;

论文类成果:①当期期刊封面;②当期期刊目录;③论文正文(论文正文可以使用CNKI上下载的电子件);④当期期刊封底。论文的上述4个要件以PDF格式合成一个文件上传。⑤被检索收录的论文,将检索报告全文以PDF格式合成一个文件上传(本次登记时暂不上传至科研管理系统,待社科处、科技处联系图书馆出具检索报告后补充上传)。

著作类成果: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尽可能提交)、封底,以PDF格式合成一个文件提交。

省部级及以上获奖成果: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PDF版。

咨询类成果:提供①成果全文PDF件; ②领导批示或采纳应用证明原件扫描件(PDF版)以PDF格式合并成一个文件提交。

案例类成果:①案例扫全文PDF件;②入选案例库证明扫描件。

授权专利:需提交授权专利的PDF扫描版权页及复印件和法律状态有效证明。

(三)所有成果均上传原件的扫描件。著作类成果学校将保留原件存档;咨询报告类成果提供领导批示或采纳应用证明复印件;论文检索报告需提交复印件存底。请准备好著作和论文检索报告复印件以备提交,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四)被采纳应用的咨询类成果,须以我校作为第一署名单位且我校教师作为第一署名人完成,其成果知识产权归属我校。横向科研项目成果,是指我校作为第一署名单位承担的且已完善结题手续的横向科研项目的成果。并按照《重庆工商大学关于贯彻落实服务科研创新新政策的若干措施》(重工商大〔2016〕106号)的规定提供相关被采纳、应用的证明。

(五)线上成果登记系统完善后,请各成果人将成果信息提交至科研系统登记,二级单位严格把关,在科研系统中完成成果审核,审核完成时间另行通知。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各位老师填报在成果登记表中的信息,必须与学校科研管理系统中的信息一致。

(二)用稿通知、著作清样等尚未正式刊发、出版的成果不得申报登记。

(三)学校资助出版的著作或已获得各级各类后期资助项目的著作,可以申报登记,但不再给予奖励。教材不在本次成果统计范围之内。

(四)论文类成果中,中英文同名的刊物,需提供对应语言刊物的发表刊号,按刊号对应的刊物级别进行登记。

(五)外文期刊以中国科学院最新版JCR期刊综合评价主题分区表为主要依据。

(六)已正式发表的外文期刊论文,成果完成人确定已被收录,但受疫情影响暂未进行收录检索的,可填写《2019年论文成果收录检索申请单》,社科处、科技处将委托图书馆进行检索确,相关检索证明另行通知上传系统。

(七)请成果完成人和所在二级单位认真、严谨核提交的实科研成果,确保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否则视为无效申报。在本次成果登记中核查出的学术不端问题,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本次未登记的科研成果,将另行时间通知登记。

联系方式:

社科处:莫老师,62769030,厚德楼7007办公室,邮箱:ctbukyc@126.com

科技处:杨老师,62769787,厚德楼7010办公室,邮箱:ctbukyckjk@126.com

附件:

1、2019年科研成果登记表

2、咨询类成果登记注意事项

3、2019年成果收录检索申请单

                                    社科处、科技处

                                     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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