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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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会议议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会议议题材料质量,根据《关于印发中共重庆工商大学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和重庆工商大学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的通知》(重工商大委〔2021123号)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经学校党委、行政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学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会议议题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议题分类及材料要求

(一)议题分类

议题分为审议类和通报类。审议类议题相关事项需要提请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决策;通报类议题仅通报相关情况,无需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决策。

(二)材料组成

议题材料须包含议题申报审批表、主汇报材料及附件材料(制度、通知、方案、合同等附件)。

审议类议题主汇报材料由至少三部分组成:

一是基本情况。简要说明议题的相关背景,申报此议题的原因、目的、作用、意义等;申报议题的现实依据、政策依据、法律依据;如审议制度文件,需说明是制定或修订。

二是论证或审批情况。说明议题调研情况;通过了哪些论证程序,如通过学术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领导小组会议或专题会议等;是否经过了相关职能部门的审核同意。

三是提请审议的事项及决策建议。须分条列出提请审议的事项,并提出明确的决策建议。如制定文件,主要说明结构要点、核心精神;如修订文件,主要说明修订内容(可附修订模式)。

(三)格式要求

议题材料格式参照《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2012)字体字号等有关规定,正文一般控制在2000字以内。(主汇报材料模板见附件)

二、申报程序

(一)会前论证

议题上会前应充分调研和会商论证。牵头单位负责议题酝酿提出、拟订方案、征求意见、组织论证、技术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环节,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报党委常委会或校长办公会会议决策;未经充分论证并取得一致意见的,不予提交上会。需要相关职能部门或法律顾问前期审核的议题,未经审核同意,不予提交上会。

(二)准备材料

议题材料务必做到论证科学、资料齐全、数据准确、表述完整,严禁出现词语表达、数据引用等错误。未提供上会材料(涉密等原因除外)或提供的上会材料不完整、不成熟,不予提交上会。上会材料要按照议题申报审批表、主汇报材料及附件材料的顺序进行编排。

(三)议题申报

各单位议题申报应当由学院综合办公室或职能部门指定科室归口负责。本单位所有议题申报,均须经本单位综合办公室或指定科室审核。

议题通过OA系统申报,议题材料应完整、准确、规范。其中,主汇报材料还须打印一份纸质档,加盖申报单位印章后,于每周议题申报截止时间前送至党政办公室。

为确保决策效率和质量,拟上会的议题原则上应至少提前一周提交申报,严格避免临时动议,匆忙上会。党委常委会议题受理科室为党政办公室机要科(厚德楼4003,联系电话:62769672),受理截止时间为每周星期一17:00;校长办公会议题受理科室为党政办公室秘书科(厚德楼5003,联系电话:62768451),受理截止时间为每周星期五17:00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会议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提高政治站位,讲政治、守规矩,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会议相关准备工作,严格遵守会议纪律。

(二)提高材料质量

上会议题须充分酝酿、充分论证,提前准备、高质量撰写,确保议题合法合理、科学严谨、切实有效。各单位有上会议题时,应提前准备好议题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完成议题申报流程。议题汇报时,应思路清晰、实事求是、重点突出、语言简练。

(三)加强督查考核

党政办公室将加强对各单位议题申报材料的质量督导和检查,对于不按时提交材料、材料前期论证不充分、材料质量不高的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负面清单。

附件:重庆工商大学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会议汇报材料(模板)


                                              重庆工商大学党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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