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进一步推动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重庆工商大学章程》《重庆工商大学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对现有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截至本通知发布之日,以学校党委行政名义印发,仍在沿用的各类制度和规范性文件。
二、清理标准
通过对各项规章制度“废止”“修订”“保留”“新立”,对现行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和完善。
(一)废止
现行学校制度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废止:
1.与现行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上级文件及学校章程相抵触的;
2.无法适应当前高等教育发展形势和学校事业发展实际的;
3.学校已制定新的制度文件,但原有相关文件未及时废止的;
4.其他需要废止的制度文件。
(二)修订
现行学校制度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修订:
1.制定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及上级文件已发生变动的;
2.与当前高等教育发展形势和学校事业发展实际存有一定不适应性的;
3.在执行过程中存有一定问题,有进一步修订完善必要的;
4.其他需要修订的制度文件。
(三)保留
与现行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上级文件、学校章程以及当前高等教育发展形势相适应,适宜于学校事业发展实际与发展需要,制定以来执行良好的,予以保留。
(四)新立
目前尚未制定,但按照《重庆工商大学章程》《重庆工商大学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要求,需尽快建立健全的,可申请新立。
三、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明确制度文件清理工作的具体负责人,于4月21日(星期五)下午5:30之前将本单位规章制度清理反馈表(见附件)以“部门(学院)+制度文件清理反馈表”为标题发送至邮箱:legalaffairs@email.ctbu.edu.cn。
学校将对制度文件清理和修订工作进行督办检查。
联系人:邵 磊、路晓雷,联系电话:62769900
重庆工商大学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