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各项任务,进一步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见行见效,12月16日下午,我校在厚德楼3019会议室召开了“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推进会。学校党委书记李志雄、副校长张波,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各二级党委(党总支)书记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张波主持。
会上,党政办公室、机关党委、通识学院(江北校区管委会)党总支、经济学院党委、会计学院党委、法学与社会学学院党委、机械工程学院党委等二级党组织分别汇报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开展情况,当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张波讲话指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个人根据自身的特长,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做出了自己的特色和成效。接下来,各级党组织要认真梳理“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已经完成的项目要做好总结,未完成的项目持续推进,下一步的项目做好规划,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要体现党支部和党员个人的责任和担当。
李志雄在发言中对各二级党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取得的成绩表示充分肯定。他解读了“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深刻内涵,并对下一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开展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应办能办扎实办。要聚焦群众有需求的事情,遴选出能够办成的事情,不能开“空头支票”,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二是见人见物见行动。办实事要以师生为中心,所列项目所做事项要摸得着看得到,真正得到师生的认可。要把行动真正落实到具体的实践服务中,切实推动实事项目落地见效。三是有始有终成常态。“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做到有头有尾,要有明确的规划。要把为群众办实事转化成常态化工作,不断提升师生的获得感和幸福感。